黄扬明今发出声明表示,去年2月3日他于YOUTUBE平台中天新闻频道影片,发表:「民进党有人接触国民党的特定立委,开出8位数字的利益千万元以上,希望可以跑票」等言论,经诉讼程序过程厘清(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诉字第808号民事事件),上开事件之接触者无法证明为民进党人。

韩莹则指出,法院判决黄扬明不仅未能证明其言论内容属实,也未尽合理查证责任,不法侵害民进党名誉权;为维护民进党名誉,高院以黄扬明本人脸书刊登澄清启示作为调解条件,以正视听,维护民主法治。

韩莹强调,黄扬明被法院认证造谣,未来如有任何恶意栽赃抹黑,都将直接提告。

推荐新闻:又闹场!柯文哲交保步出北所 「吃屎哥」撒冥纸大吼遭警带走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联合国大会将开议!欧江安:纳入台湾参与可有效避免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