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谕表示,她难以理解网路上不断有人质疑「既然双方曾交往,怎么会算性侵?」她严正指出,无论是情侣、伴侣,甚至婚姻关系,只要未经同意、违反意愿的性行为,就是性侵害,「曾经交往过」或「之前有过关系」都不是构成「同意」的理由。她更强调:「强迫不是同意,害怕更不是同意。」

根据王婉谕引用卫福部通报资料,每年性侵害案件中,超过一成发生于交往关系,另有约一成则发生在分手后的亲密关系,其中也包含婚姻内的案件。她指出,亲密关系不代表可以支配或控制对方,更不是施暴的借口。

她呼吁社会大众,不要过度检视被害者,而应将焦点放在加害者的恶劣行为上,「真正该被检视的人是龚益霆」。目前检调单位已经介入侦办此案,王婉谕也希望外界能给予被害人支持与理解,而非加深其伤害。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江祖平事件「范云苗博雅郑家纯发声」 三立主播:与受害者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