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于今部务会报指出,将推动《租赁条例》修法四大方向,第一,保障3年租期,房客享订约及续约合计3年租期,房东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第二,限制涨租幅度,续约租金涨幅不得通知当月房租指数之年增率,房东若要涨租,须提前6个月告知。

内政部续指,第三,维护房客权益,房东不得禁止房客申请租金补贴、迁入户籍等行为,违者将受罚。第四、争议免费调解、法律扶助,租屋纠纷可向公所申请免费调解或法律诉讼扶助。

地政司长林家正说,房客在续约至少有3年租期的保障,可以先签1年后,之后再分别签后2年;或先签1年后,再直接签2年的方式,订约加续约时间至少保障3年。若房东因自住需求要收回,可不受3年限制;至于房屋出售,依民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约仍应继续有效,保障房客权益。若房东恶意拒绝提供应有租期保障,未来制度设计将增订罚则,并研议相关赔偿规范,以避免侵害房客权益。

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保障3年租期的部分,内政部参考日本、韩国、德国的法律,相关修法9月中会在内政部会议讨论,并于9月底送至政院审核确认,再送到立院审议。

林家正补充,未来将对房东调整租金设限,若房东有意涨租,必须先行通知房客,并以主计总处每月公布的房租指数年增率作为上限依据。若以近期房租年增率指数约2点多%的涨幅计算,房租1万元的物件,最多仅能调升约200元。林家正强调,若房东调涨超过标准,将要求限期改正,不过确切的幅度与规范细节仍待后续讨论。

《租赁条例》修法四大方向。内政部提供
《租赁条例》修法四大方向。内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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