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今于投票前夕召开记者会指出,罢免案与公投案投票方式采「领、领、投」流程,民众进入投票所后,先领取罢免票,再领取公投票,一起圈选后分别投入各自票匦,开票顺序则先开罢免票,再开公投票。至于误投票匦的罢免票或公投票,依法仍属有效投票。
中选会表示,国民年满18岁有公民投票权,本次全国性公民投票投票权人人数达2,000万2,091人,其中首投族约75万人。民众可透过中选会「114年全国性公民投票公投专区」或内政部户政司全球资讯网之「投票所地点查询」系统查询投开票所位置。全国共设368个选务作业中心、17,832个投开票所,动员逾20万名选务人员投入。

中选会提出5点提醒,呼吁民众遵守,避免触法受罚:
一、投票日虽未禁止公投宣传活动,但不得从事罢免活动或有其他竞助选行为。
二、请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及投票通知单,到指定投票所投票,并不得穿著佩带具有公民投票相关文字、符号或图像之贴纸、服饰或其他物品、在场喧嚷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此外,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县及南投县,部分选举区同日举行罢免投票,依选罢法规定,相关穿戴佩带也有相类限制规定,请民众确实遵守。
三、不得携出公投票或罢免票,违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万5,000元以下罚金。
四、不得撕毁公投票或罢免票,违者,处新台币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五、不可于圈定后将圈定内容出示他人,违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
中选会补充,投票当日中选会成立「中央选务指挥及应变中心」,即时掌握选务状况并落实应变措施。开票后,各投票所现场张贴开票结果供民众查看,并派专人将「投开票报告表」送至乡(镇、市、区)选务作业中心进行资料登载,即时将计票资料传送至中央选情中心立即公开,与各地开票结果一致,并于中选会网站直播。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亦将派员进驻监看,提醒媒体,将中选会的开票数据适时呈现在电视镜面上,并揭露开票的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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