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芳今上午在立法院受访时指出 ,李贞秀是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大概会递补上去,按照国籍法20条第4项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如兼具外国国籍者,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1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内政部会提醒立法院同仁,根据这项规定,在就职一年内放弃其他国籍。

媒体追问,陆配要如何放弃国籍?刘世芳回应,需要申请,因为中国有放弃国籍申请程序,就照中国政府的规定。

内政部长刘世芳。内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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