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在填妥选票后,并未将选票对折,而是高举选票,当场亮票给媒体拍摄后,才将其投入票匦,此举引发争议。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8条第2项规定,投票人圈定后,不得将圈定内容出示他人;第105条违反第63条第2项或第88条第2项规定或有第65条第1项各款情事之一,经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万元以下罚金。

除了相关法规,中选会也回应,此案将由台北市警察局联系检察官侦办。

对此,赵少康则回应,今早去投票时,看到记者拍摄,不小心把选票的背面当成正面展示了。他说,其实自己立场外界都清楚知道;一时失误,不小心露出正面,这是错误示范,引发媒体关注,非常不好意思。

最后,赵少康仍呼吁大家赶快出门投票,「今天天气非常好,守护我们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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