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荣泰表示,他愿意到立法院,亲自说明国家财政实际状况,共同讨论「什么叫合法合宪的审查预算」。他说,预算与整体政务运作直接相关,但预算形成由行政院编列、立法院审议,若立法院不能用合法合宪的精神审查预算,国家财政纪律将荡然无存。

吴宗宪则指出,《因应国际情势强化经济社会及国土安全韧性特别条例》是由行政院提案送至立法院,国会其他党团、立委也提出不同「版本」,经由院会一读,交付相关委员会审查,因无共识而进入朝野协商,协商再经由一个月的冷冻期仍无共识,最后在院会进行二读、三读表决而完成合法、合宪的立法程序。

吴宗宪回顾,上一届民进党多数时,要过什么就是什么,8年8800亿元的前瞻预算,举债了7701亿元,投入了多少水环境建设经费,结果南部依旧淹水,受苦的还是民众,当初随便一举债就快兆元,如今把钱还民却一毛不拔。

吴宗宪说明,宪法70条是针对「预算案」,立法院不得为增加支出的决议。但特别条例就是「法律案」,「卓荣泰居然一句话说违宪,就可以不发了,他是兼任大法官吗?凭什么一句违宪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只要凭行政院长一句话,就可以不用遵守民意代表通过的法律,还有依法行政可言吗?国家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权力分立的制度,长久的惯行,真的快被民进党破坏殆尽了。」

至于卓荣泰表示,依照宪法第70条、预算法第91条规定,当立法院要用法律案与预算案增加行政院支出时,必须先行征询行政院的意见,但立法院并没有这样做,因此已经违宪、违法。

吴宗宪认为,这真的是睁著眼睛说瞎话!就在今年7月3日,依据党团协商纪录,国民党就已经就普发现金一事提出讨论,当时与会的经济部长郭智辉说,希望立法院能支持行政院的版本(不普发现金)。这一来一往的讨论,就已经是完备征询程序了,预算法第91条的「征询」不等于「同意」,如果是要行政院同意才能通过法律,那立法院干脆改隶行政院算了。

他强调,「我们是法治国家,法治,就是由国会通过的法律来管理这个国家,我们不是人治社会。如果民意是站在民进党这边,国会多数自然就是民进党,由国会多数来形塑法律,本来就是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但民进党现在居然可以直接忽视法律,践踏民主法治的本质,这种独裁者式的傲慢,是要带领国家走到什么地方?」

吴宗宪提到,释字264、391说立法院不能为增加支出的决议,但这两号解释内容是针对预算案的讨论,而本次特别条例完全就是法律案,普发现金并非在预算案里加钱,而是立法院通过《特别条例》授权政府发钱。这岂是行政院长一句话不发,就可以不发?到底是谁在违宪?

他重申,「普发一万元没违宪、没违法、有前例、有学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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