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薇质询时指出,宪判第8号要求判死一致决,按大法官解释,死刑判决须一致决,一致决可以推翻国民法官判死吗?苏素娥回应,宪判第8号所涉及申请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实行国民法官的,因此这个判决并不包含国民法官的案件。国民法官案件评议有特别规定,一般案件量刑是2分之1,若是死刑判决是3分之2,大法官在判决中有提到,若是国民法官案件,职业法官3票要一致,其他维持原方式。
王鸿薇进一步询问苏素娥,是否支持废死?苏素娥表示,废死不应非黑即白、不能只有单一选择,它应该是一个过程。她表示,宪判第8号认为死刑合宪,而她身为法官「眼中只有法律与证据」,如果法律与证据指向该案应判死刑,她就会依法做出判决。她补充,宪法判决所涉及的30多件案件中,有一件她曾经审理过,因此她应该回避。
对于是否曾捐款给废死联盟,苏素娥坦承,确实有捐2万元,「因为就是有朋友来募款,他们年底觉得有需要款项,所以我就捐了一些」,但她强调「我的立场是,法官就是根据法律跟证据来做判断,我也有判过死刑的案件,就是依照当时的状况来做判断。」

王鸿薇也提到,近期社会关注的「剀剀案」,有14万名民众在网路上陈情,国民党团因此提出《刑法》第286条修正草案,针对凌虐幼童致死者,最重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询问苏素娥是否认为此修正违宪?
苏素娥表示,法定刑要不要定死刑是立法形成自由,如果经过立法院讨论后,认为应该提高法定刑到死刑,那是立法裁量自由。她也提醒,权责机关应做好类似罪刑条文的比对,避免差异太大,会造成罪行不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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