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员会4位委员任期于今年1月底届满,行政院于去年10月30日提名现任主委李镁、副主委陈志民、委员洪财隆续任,并提名现任服务业竞争处长林庆堂担任新任委员,任期皆为自114年2月1日至118年1月31日止。人事案送交立法院审查后,仅陈志民与林庆堂顺利过关,李镁与洪财隆则遭蓝白两党以席次优势联手否决。
立法院院会今审议「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蓝白以人数优势,赞成60人、反对49人,三读通过。
《公平会组织法》第4条修改为,本会置委员7人,均为专任,任期4年,任满得连任一次,已连任者不得再任,本会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行政院院长为任命时,应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一人为副主任委员。同时新增规定,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员人数未达足额时,行政院长应于3个月内补足提名。
《公平会组织法》第16条「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修改后新增「本法修正条文自公布日施行」。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说,公平会人事卡关,蓝白立委要负最大责任,将政党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他质疑,公平会委员的任命案,到底是法治机制,还是在野党的政治人质?不能因为一句反对,让委员会人数不足开不了会,整个机关陷入停摆。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表示,目前公平交易委员任期制度设计缺乏明确限制,导致可能发生「万年委员」的现象,让机关沦为少数人垄断意志的场所。她认为,公平会应比照NCC委员的模式,建立明确任期制度,规定委员一任4年、最长8年且不得再任,这样的制度设计保留经验与延续性,并确保多元观点能进入决策体系。
民众党立委张启楷指出,公平会委员人选李镁遭蓝白否决已超过3个月,行政院长卓荣泰到现在还没有提名,一直拖延。民众党团提案除要求委员仅能连任一次,也提案修正「委员缺额行政院长应于3个月内补提名」、「本法修正条文自公布日施行。」张强调,请民进党、行政院尽快补提名2席公平委员,不要再卡关、瘫痪公平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