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府3月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并将总统提名咨文送到立法院,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立法院会4月25日开会处理报告事项议程时,在场立委无异议,将此案交全院委员会审查,国民党团后来对此决定提出复议。

立法院今召开院会,该复议案列为讨论事项第一案,在场立委无人提出异议,决议复议案通过,因此须重行决定,而民众党团提案明定该人事同意权案的审查及投票表决时程,在场立委未提出异议,因此通过。

民众党团提案提及,7月3日举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权案公听会;7月9日、10日、14日召开全院委员会,并合并为一次会;7月9日上午审查司法院长被提名人、下午审查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7月10日及14日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每位被提名人各由7位立委进行询答;7月25日院会行使同意权案记名投票表决。

总统府今年3月21日公布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咨文内容指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长、副院长,现有缺额7名,兹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规定,提名蔡秋明、苏素娥、萧文生、郑纯惠、林丽莹、陈慈阳、詹镇荣7位为司法院大法官,并以蔡秋明为院长、苏素娥为副院长,咨请立法院同意见复后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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