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镜周刊》报导,旺旺集团总经理蔡旺庭目前仍是役龄,早在役龄前就取得多明尼加国护照,并利用「役龄前移居国外的侨民役男」身分,至今未服兵役,且蔡旺庭的3个兄弟,蔡绍中、蔡旺家、蔡旺祖也都采相同手法没当兵。

针对财团二代利用侨民身分迄未服役一事,内政部今发布新闻稿严正说明,服兵役是我国《宪法》明文的国民义务,无论是否具有双重国籍或侨民身分,年满18岁至36岁之役龄男子,皆有服兵役之义务。

内政部指出,依《兵役法》相关规定,我国役男皆已建立役籍资料管理制度,并针对具有侨民身分之役男持续专案列管,并依据《归化我国国籍者及归国侨民服役办法》,清查是否有回国后届满1年或曾有2年每年累积居住逾183日情形,于居住期间届满、丧失侨民身分或自愿提前接受征处时,依法办理征兵处理。

内政部强调,未来将会同相关机关及地方政府持续办理类似未役役男之清查作业,特别是具有中国身分丧失我国户籍之役男,仍须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完成兵役义务。任何不符合规定长期滞留国外之未履行兵役义务役男,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13条,将催告返国接受征兵处理,仍不返国者,则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移送司法机关侦办,请国人勿存侥幸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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