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选会统计,全国共有50位立委、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与8位县市议员罢免案进入二阶连署。
中选会今天透过文字说明指出,6月中选会委员会议原先便安排于20日周五开会,加以首波区域立委罢免案二阶连署名册查对期限也是在6月中旬前后结束者居多,因此将于20日开会审定查对结果,预计当天傍晚对外发稿说明。
依据中选会日前提供的114年立法委员罢免案连署期间表格来看,因送件先后,查对期限在6月20日之前的罢免案,均为罢免蓝委案。
中选会表示,根据选罢法规定,区域立委罢免案若正式依法宣告成案后,依法律所定其投票应于罢免案正式宣告成案后的20天起至60天内办理。
至于罢免立委二阶连署目前送件、查对情形,罢免泛蓝立委部分,共4件不成立,包括国民党立委徐欣莹罢免案送件后未达门槛;国民党立委邱镇军、谢衣鳯、无党籍陈超明罢免案因未达标而没有送件。而其余31件蓝委罢免案都已送件,南投县立委马文君、游颢罢免案经查对后连署人数不足,也已补件完毕。
罢免民进党立委部分,罢免团体已经宣布蔡其昌、何欣纯、苏巧慧、吴琪铭的部分不送件;另外,陈莹、伍丽华罢免案在截止日前也未送件,中选会指逾期不受理;而吴思瑶、吴沛忆的送件日期为今天,其余张宏陆、王定宇、林俊宪、黄捷、许智杰、李坤城、陈俊宇罢免案连署期限尚未截止。
高虹安罢免案已在5月4日,递交第二阶段连署书。
依据选罢法相关规定,罢免程序分为提议、连署与投票3大阶段。第1阶段提议人数需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以上;第2阶段连署人数应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0%以上,且提议人不得与连署人重复,各地选委会收到罢免案连署人名册后,立法委员、直辖市议员与县市长罢免案应于40天内查对,县市议员罢免案应于20日内查对,并将查对结果函报中选会,若不足规定人数,由各地选委会通知领衔人于10天内补提,且以1次为限。
经查对后符合规定者,中选会将宣告罢免案成立,投票应在罢免案宣告成立后20日起至60日内进行,若这段期间内有其他各类选举,应同时举行投票;此外,投票时,有效同意票数须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才算罢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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