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宪表示,如果行政院觉得这样说太过白话,会伤害到玻璃心,他也可以换成公文用语「浪费公帑」,但这仍旧无法改变行政院苛扣地方补助款的事实。
他强调,地方的一般性补助款是「法律义务支出」,且依据《宪法》147、163条,《宪法增修条文》第10条第8、12项及释字520,这是宪法义务,再加上《地制法》69条、《财划法》30条、《中央政府对地方补助办法》,都是法律依据,但不懂得依法行政的行政院,竟然大刀砍掉法律义务支出,才真正该跟人民认错。
吴宗宪以宜兰为例说明,7月以后宜兰一次被砍掉10亿元,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方就凭空消失636亿元,这些都是用在孩子的营养午餐费、年长者的津贴、身权者的补助,以及警消等地方上的基础建设。
他怒轰,中央拿著史上最高预算,砍人民救命钱的同时,还要求地方『共体时艰』,请问这与晋惠帝「何不食肉糜」有何不同。「奉劝行政院,要人道歉,先拿出道理来!做错事还死不认错,只会凸显自己心虚,也让人民更看不起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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