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导「36人闪兵仅罚钱缓刑」,内政部特此严正澄清,该报导标题与内容恐引发大众误解,提供假证明等此类逃避兵役行为已属刑事犯罪,依法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如有违法,政府将依法究办,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

内政部指出,此次役男造假证明逃避兵役,已涉及多项刑事罪责,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4条,意图逃避现役征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刑法第216条,行使伪造、变造文书、登载不实事项或使登载不实事项之规定,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刑法第80条规定追诉权可达20年。倘有医师或医院配合开立不实诊断书,除须负刑事责任外,亦可依医疗相关法规惩处。

内政部强调,兵役制度为维系国家安全与实现公平正义之根基,政府对任何试图逃避兵役的不法行为,均将依法究办,涉及人员无论是役男、民众或医疗人员,依法最重可判7年徒刑,并留下前科纪录。

内政部再次呼吁,国人务必守法行义,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确保兵役制度的公正性,是全民的责任与义务。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蓝白联手通过「反废死」公投!8/23将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