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在中配或在中出生子女收到移民署通知,梁文杰9日受访表示,「两岸条例」规定在两岸之间只能有一种身份,不能两边的身份都取得,移民署现在做的事情是依法行政,陆委会也支持。

陆委会8日表示,中国大陆人民取得台湾人民身分时,基于两岸单一户籍之法律规范,依法应提出丧失原籍证明,此为现行法律及实务要求,绝大多数当事人均已遵守台湾法律提出。近期主管机关内政部移民署为落实法律规定,针对尚未缴交丧失原籍证明者请其补件,是政府依法行政之相关作为,陆委会予以支持。但针对早年来台之中国大陆配偶及其家人反映,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返陆取得相关文件有所困难,政府已聆听到相关民众之心声,并于今日召开跨机关会议研商,对于有实际困难之个案,政府将提供必要协助。

陆委会指出,由于部分民众反映其父母年事已高、设籍已有相当年限或当事人确有返陆困难等情事恐无法提出法定文件,希望政府协助解决。政府已请内政部移民署即日起设置服务专线及电子信箱,提供有需要的民众即时反映窒碍难行之处,并请陈情人留下具体联系方式;主管机关将针对每一个案反映的具体意见,逐案处理。

陆委会呼吁,接到相关公文之当事人如有前述情形,请向移民署反映,只要在法律赋予主管机关之权责范围内,政府一定会积极协助每一个案所遇到的困难。陆委会强调,政府在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之余,一定会兼顾执行之妥当性及人道需求,请社会大众务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