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昨早搜索陈怡君(46岁)的议会办公室后,并将陈怡君带到台北市调查处侦讯后再移送士检复讯,面对媒体询问其胞弟、弟媳是不是人头助理,助理费款项是否挪为私己用等问题,陈怡君表示,「恳请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陈怡君不是这样的人」,随后在调查官陪同下走进去士林地检署。
检察官讯后,今天凌晨谕令陈怡君办公室前员工贺姓男子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陈怡君胞弟、弟媳洪姓女子分别以1万元交保。
检调查出陈怡君涉嫌以亲友担任人头助理,自2019年起,以陈姓胞弟、洪姓弟媳、张姓办公室女主任胞姊、前员工贺姓男子等4名亲友轮流充作人头助理,前后诈领助理费估计约300万多元。陈怡君并涉嫌指示张姓办公室女主任、杨姓议会研究室女主任,协助作帐、提领薪水、保管人头助理存折等,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
![议员陈怡君涉嫌以4名亲友充作人头助理,诈领助理费约300万多元,13日凌晨张姓主任(中)移送士检复讯。中央社](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2/3D034DAD361A0FBCFE813411F3748B6E/67dc231718de289c06ba2321afdd9012_1280.webp)
![陈怡君涉嫌以4名亲友充作人头助理,以诈领助理费约300万多元,检调12日约谈陈怡君等7名被告,张姓主任胞姊(左)移送士检复讯。中央](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2/3D034DAD361A0FBCFE813411F3748B6E/4d2689a542edb7897c24a1c5f0bfccff_1280.we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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