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总预算表决通过中央各机关及所属通案删减用途别项目,包括水电费统删10%、特别费统删60%,以及媒体政策及业务宣导费,除另有预算案决议外,统删60%等。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晚间透过新闻稿说,立法院会审议通过的通删决议,要求总删减不得低于939.75亿元,若再加计台电删减1000亿元及其他删减数,整体将删减超过2000亿元,较113年度299亿元,约增1700余亿元、约达6倍,将严重影响政府诸多施政规划,对国家未来产生全面性的冲击。

李慧芝说,诸多通案科目遭非理性大幅删减,完全不顾及部会政策推动延续性,例如,国外差旅费及出国教育训练费删减60%,另数发部等3机关全数删减,恐弱化台湾与国际在科技、人权、文化、医疗公卫、体育外交、性别平等与经济合作等领域的连结,无法跟上国际进步的潮流与趋势。

中央各机关及所属水电费也遭删减10%,李慧芝表示,虽排除各级学校及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但其他诸多直接服务民众的单位如国税局等,也遭毫无理由的齐头式通删,将严重影响洽公民众权益。

李慧芝指出,此次首长特别费也被报复式删减60%,其中包含行政院、法务部等11个机关更遭全数删除,有关年节以及特别勤务或表现的机构加菜金、慰问金等,又或是推广偏乡农特产等经费,恐将受到大幅度限缩。

她表示,通删决议已造成巨大冲击,另针对各部会尚有大量提案,恐冲击国安、资安、灾防、外交的能量,弱化经济、科技、农业等领域的发展,并影响人民在社福、医疗、文化、教育、劳动等面向的权益,整体而言行政院确有窒碍难行之处,吁请在野党立委倾听民意,悬崖勒马。

李慧芝表示,立法监督行政是宪法赋予的权力,但是,监督审查权力的行使,应该建立在福国利民的前提上,要立基在对国家有益的根据上,绝对不是宣泄情绪、甚至报复的工具,而若立法院持续情绪性、报复性删减冻结案,行政院将难以推动政策,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将会自力救济,提出合乎宪政运作的应有作为。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范,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的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核可,在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天内,移请立法院覆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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