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荣泰今提出三大覆议理由表示,第一,宪法法庭作成判决及暂时处分裁定,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10人以上参与评议,且违宪宣告人数不得低于9人,但现在只有8位大法官,大法官一但无法做出合宪或违宪判决,等于瘫痪人民权利。
第二,新法规定总统提名时的时限,但没有规范立法院行使同意权的时限,虽要求总统需在2个月内补提名,但没有规定立法院要在什么时限内完成审议。这种不对称的修正内容,将造成大法官人数补正程序上难以掌握,因此也是窒碍难行之一。
第三,新法规定修正后立即实行,但照现在大法官限额,一但通过大法官就无法决议,等同被瘫痪,立即无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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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媒体问及自从蓝白在去年5月通过国会扩权法案后,又有争议三法,再到近日警察年改法案,而卓荣泰恐成提出最多覆议案的行政院长;对此,卓荣泰总结回应,「我每天都不悲观我也不能悲观」,因为我对国家发展要乐观保持希望才能前进,悲观不存在我的日常。
卓荣泰说,提出覆议案是他的责任,未来大法官做出何种决议,那是大法官的权益,而行政院是被动提出覆议案,发动的是立法院,只要立法院诚心诚意为国为民,按照基本分际,不做出扩权违宪,行政院也没有能力、没有必要提出覆议,所以行政院提覆议,不看行政院,而是立法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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