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团提案指出,鉴于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第11届第2会期第14次院会三读通过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及宪法诉讼法,其中宪法诉讼法已于2024年12月24日咨请总统公布。
民进党团表示,然而同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收支划分法,韩国瑜却依立法院内政、财政两委员会国民党籍召集委员之请,违反宪法第72条,即「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之,但总统得依照本宪法第57条之规定办理」的规定,迳自暂缓将已经立法院会三读通过的法律案咨请总统公布。
民进党团指出,委员会个别召委竟可凌驾宪法、国会立法程序及国会议长,独断决定三读通过的法律发布与否,毁宪乱政,莫此为甚,而韩国瑜公然配合国民党主张,待立法院完成宪法诉讼法覆议案并经总统公布后,始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咨请总统公布的政治操作,不仅违宪、严重破坏宪政体制,也违反立法院组织法第3条,立法院长应本公平中立原则行使职权的规定,实已不适任立法院长一职。
民进党团指出,依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第8条规定,院长、副院长经全体立法委员1/3以上人数提议,出席委员2/3以上人数通过,得予以改选的规定,提请改选本院院长。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受访时说,韩国瑜是违法又违宪的立法院长,不管会不会成功,这是一个很基本的立场与原则,而且这个时候不提出罢免韩国瑜的话,民进党就可以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