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去年12月26日遭北检起诉,求刑28年6个月,27日以3000万元交保,不过北检认为柯文哲等人仍有串证逃亡之虞,火速在晚间提出抗告,高院29日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合议庭认为北院没有说明为什么3000万就可以让柯文哲不会逃亡。北院合议庭,重开移审羁押庭,讯后更新裁定柯文哲7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须配戴电子脚镣,除日常生活及工作,不得与证人、同案被告接触。
31日北院二度提出抗告,高院经审理后,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依卷证资料显示,多数被告均否认犯罪,且柯等4人与其他被告或证人供述未尽相符,仍有勾串空间;合议庭认为,基于趋吉避凶、脱免罪责的基本人性,柯文哲与共犯、同案被告、证人间,具有长官部属、党务幕僚、业务监督或亲友等关系,有事实足认柯文哲4人与其他被告、证人间有相互勾串的高度可能,因此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原审法院另为适法处理。
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发文指出,1月1日晚间8点多,高院针对检查官不服北院栽定柯文哲等四人交保案,撤销原裁定,发回地院更裁。高院两次发回更裁,所持理由前后不一,给人一夕变脸的感觉。这说明台湾司法的高度不确定性,也让台湾司法独立与公信力再度面临社会质疑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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