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指出,馆长在113年12月9日晚间直播时称:「就像疴…之前有个政治评论员,我忘记了齁,反正就那些杂碎名嘴,他说,馆长又没念书, 像我们都是专业的政治评论员,然后我就好奇说,馆长他根本不够资格,然后那时候我就说,好,李正皓嘛,我就说是哦?那请问一下喔,评论员,政治评论员阿,具…要…哪…有甚么国家考试。」
他认为,这明显已涉犯刑法第310条第2项加重公然侮辱,但公然侮辱大多是易科罚金,「我对罚馆长钱没兴趣,我的目的是要馆长进去蹲。」
李正皓强调,这篇刑事告诉状最关键的法律见解如下:
又查,被告陈之汉屡次于网路粗言秽语辱骂他人,并非初犯,前业已遭判刑确定(告证2),而又再犯之,显见其毫无悔过之意,仅判处拘役得易科罚金之刑,显然不足以矫正其行为,盼得重判被告,并不准许其易科罚金,以彰显司法公信。
他补充,馆长曾经因骂网红「罗文(本名罗硕文)杂碎」遭高等法院裁定应执行拘役68日,得易科罚金。李正皓强调,馆长骂人杂碎已是累犯,所以特别请律师提醒北检,光是易科罚金之刑,显然不足以矫正馆长的行为,相信北检一定会做出最「妥适」的裁决。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大力水手卜派版权将满95年 明年起可自由无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