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订职安专章方面,修法后将由中央成立安全卫生咨询会并提出政策建议,也在各级消防机关成立专责单位及人员,扩大基层消防员参与机制,亦明定各级政府应优先编列相关预算;各消防机关如有违规情形,将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罚锾。
在强化吹哨者机制上,为了鼓励检举不法,扩大危险物品场所揭弊者范围,本次修法也将原从事危险物品工作行为人,扩大为场所所有工作者,并明定地方政府应以实收罚锾总金额收入一定比例提充奖励金,提高厂商平时未落实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罚责;另新增发生火灾时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或达管制量30倍危险物品场所,未依消防防护计划或防灾计划执行灭火、通报、避难引导等业务,处2万元至30万元罚锾。
此外,为强化消防人员资讯权行使,储存化学品仓库及场所,应常时备置消防抢救必要资讯,火灾时如未指派专责人员提供相关资讯,最高可罚1000万元,厂商若未落实自主管理致人死伤,最高可课予管理权人7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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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芳表示,感谢立法院委员就吹哨者机制强化、仓储与实验室入法、义消人员适用安全卫生防护事项等多项课题提出宝贵意见,让消防法修正更趋完备。
刘世芳最后强调,借由本次消防法修正,期能回应社会上对于强化公共安全、落实消防人员工作安全保障的期待,并将持续推动促进消防人员救灾安全的各项计划,从法制面到执行面,有效达到修法目标,强化全国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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