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就柯文哲被无保请回提出抗告,今天傍晚高院做出裁定,也就是发回地院更裁。这样的结果不让人意外,因为本来声押以后无保请回的例子就不多,加上引发舆论哗然,高院发回更裁等于是二一添做五,把责任推回给地院,不必惹尘埃。

更裁结果,会是如何?有柯文哲支持者颇为担心,其实不用担心,因为看起来北检就是要起诉柯文哲,而第一步就是想尽办法羁押他。众人皆欲杀之下,无保请回那个法官顶住压力,不代表更裁的法官也可以,最可能的更裁结果也是二一添做五,也就是改成重金交保。

柯文哲先前有讲,如果裁定交保,他会拒绝,现在,我认为这样的作法也是正确的,因为,每关一天,就此案来说,柯文哲就会增加政治能量一分。

因为此案,以柯文哲与彭振声来说,就是百分百的莫须有罪名。

你看高院的裁定说明有这一句,「柯文哲积极介入京华城案的客观事实」,这就奇怪了,明明地院法官就认为柯文哲不太介入,由此可见,法官的主观判断在此案件成了裁定,而且也是未来判决的主要因素。

这就是图利罪的本质。一「图」三千里,我说你积极介入,说你实质干预,或者明知故犯,你要怎么证明说,我只是消极参与?北检、地院法官,还有高院合议庭,三者在这方面的看法都不一样,就是明证。未来,法官之间还会有更多分歧的看法,因为本质上就是一个过时的法条,语意不清,不用客观证据就可以断案。

让事情更复杂的是,京华城案牵涉的都市计划相关专业太多,非专业人员根本很难搞清楚啦!

我敢说负责声押与裁定的北检、地院法官与高院法官,没办法把京华城案所有会议纪录、相关法条与都市计划沿革与背景,在短时间内完全弄清楚!

举一个例子,无保请回的法官说,「依据据监察院纠正函,京华城案欠缺分区计划,不适用都市计划法二十四条」,怎么没有分区计划?就是「台北市松山区都市计划通盘检讨(细部计划)案」啊,一〇八年通过的。

我想上述那段在讲什么,也没人可以看懂,除非你仔细看过京华城案的会议纪录与相关法条。事实上连提出纠正案的监委,也没把都市计划法确实弄清楚。

再讲一个。都委会通过二十趴容积奖励的同时,有要求申请人做出「公益性、对价性、适法性」评估,请问什么是对价性?

三个字:莫宰羊。然后就在那边办案与讨论得那么高兴。

有人一直说,「容积率五百六十趴是上限,超过就是违法!」问题就出在,京华城案挖地太广,已经不适用原本的容积奖励法条,因此几十年来,台北市府就是混日子,不让你通过,以免惹来图利罪名。柯文哲担任市长以后,不想再这样混日子,于是交代下去,给相关单位处理,后来就以别的法条来给予容积奖励,这哪里违法?

就是适用法律的见解不同而已。

柯市长要大家「速审速决」、「不要让公务员被关」(媒体拿到的所谓字条证据),就是积极介入啊?

你看那位号称三年前就已警告柯文哲京华城案可能违法的市议员,会不会算八百四十趴容积率怎么来的?只知道二十趴的容积奖励,其实还有三十趴的容积移转。

请问,什么是容积移转?

我想没什么人去把这个名词弄清楚啦,然后就在哪边喊打喊杀。

然而,可以确定的是,高院法官也没提到柯文哲收贿,跟羁押庭的地院法官一样,显然此案就柯文哲来说,就是图利罪的范围了。

没有收钱,就不会有大问题,这是柯文哲支持者可以放心的地方。

至于图利罪,北检就是要起诉柯文哲啦!不管有没有羁押、交保或无保请回,柯文哲一定会被以图利罪,甚至收贿罪起诉,这是百分百确定的事,所以说这是长期的司法战。

收贿罪显然就是胡乱抓来的罪名,法院不会理会,至于图利罪,怀疑简单定罪难,如果司法上柯文哲得到的对待太离谱,就可以在政治上讨回公道。

现在,羁押更裁的合理裁定,顶多就是重金交保,而如果改成羁押,就太超过了,因为前面的裁定是无保请回。

我想柯文哲已经做好被关的准备,即使羁押也顶多两个月,而从那里得到的政治能量,很可能会超过先前十年的从政经历。

绝对划算的!关在看守所,可以买个人电视看那些名嘴怎么继续乱扯,晚上九点上床睡觉,柯文哲可能几十年来都没能睡那么长的觉了。

这是很重要的受难印记,踏出看守所以后,柯文哲就是蒋渭水等级的政治人物了。

文章出处:沈政男

《本文经沈政男授权刊登,未经同意请勿拷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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