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洲民今天接受媒体电访时说,京华城案历经3名前市长,是都发局承担业务的重中之重,都发局公务员处理此案时,当然须定时向市长报告。
林洲民表示,担任都市发展局局长时,监察院在105年纠正台北市府有关京华城容积率,后续由都发局处理,在他任内时处理方式就是在市府晨会报告、以文字签备忘录上呈市长室,相关报导事实确实如此。
林洲民被问及备忘录内容时说,北市都发局因应京华城容积率时,一定是守法推动所有过程,因涉及公务机构,一定是秉公处理,同时定期向时任市长报告,且印象中,他向柯文哲提出建言,柯都知道。
至于柯文哲曾提过不知情,林洲民指出,他在107年12月25日离开市府,柯文哲和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如何进行后续业务不了解,而柯文哲是否知情,相信大家心中都有清楚答案。
根据中央社报导,林洲民也曾上签柯文哲及在晨会公开提醒,如照应晓薇质询放水容积,市府恐须负起图利法律责任,相关公文内签市府都留有纪录。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京华城联贷案鼎越提前还款45亿元 联贷银行同意豁免及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