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指出,民选地方行政首长停职期间得否发给半俸,是依据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6年6月22日总处给字第1060049606号函规定,在考量高虹安涉贪污治罪条例案件,为贯彻政府扫除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决心,因此决定停职期间不核给半数俸额。

针对内政部发函通知不给薪,新竹市府仅回应,针对暂停首长待遇事宜,后续是依内政部规定办理。不过,市府也透露,高虹安原本打算将这笔半薪,捐做市府急难救助金使用,只是没想到内政部却发函市府不给薪。对此,高虹安则表示,尊重内政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