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导,吴子嘉于去年5月20日在网路直播节目中,提及「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A了1亿美金」、「后来把这个合约变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贪污的将近30亿台币」等言论。陈时中认为吴子嘉散播不实言论,兴讼求偿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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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指出,吴子嘉在Youtube网站发表的言论,指称陈时中在BNT疫苗采购过程中有民进党立委吴秉睿、信东制药公司介入,卫福部因此汇出定金5000万美元,以及疫苗采购价格与实际上有总计1亿美元价差,故陈时中、行政院前院长苏贞昌等人在此疫苗采购过程中有贪污或贪污未遂情事。

北院指出,经过证据调查,吴子嘉言论与客观事实不符,且吴子嘉在发表言论前也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北院认为,吴子嘉应对陈时中所受名誉权侵害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审酌两造的身分、地位、经济能力、加害程度等一切情状,判决吴子嘉应赔偿陈时中300万元。

陈时中今天下午则在脸书发文表示,从防疫工作到现在,长时间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抹黑与谣言,已经对他和全体行政团队同仁造成严重伤害,「这些恶毒的指控和污名,再多金钱也不能够弥补回来。即使最后胜诉,从第一句谣言抹黑出现起,就已经注定了没有人是赢家。」

陈时中表示,自己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将全数捐做公益,「让这起没有赢家的遗憾事件,也能够对台湾社会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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