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针对立法院三读通过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提出覆议案,并提出7大原因,首先是没有实质讨论、过程有瑕疵,违反民主原则;混淆双首长制,质询总统违宪;无差别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漠视法律正当程序,违反程序正义;无期限审查人事同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大立院职权;「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

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今天表示,有部分民代指称行政院所提覆议内容有所调整,行政院提的覆议7大理由完全没有变更,全部都能在覆议理由书里找到,如果认真研读的话,还可以找到更多行政院认为窒碍难行的原因,我们也欢迎立委能够好好研读,这样才能够理性地再次审视法案的内容、好好讨论,找出符合宪法与国家利益的最大共识,妥适回应公民社会与各界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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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6/19、6/20审查覆议案!邀卓荣泰询答 6/21记名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