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会9日通过新打诈四法,院长陈建仁、副院长郑文灿及政务委员罗秉成都亲自出席会后记者会,宣布新增专法《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以及《洗钱防制法》、《科技侦查及保障法》以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指出,这次打诈分为上游清源防制、下游溯源打击两大部分,上游清源将要求大型网路广告平台业者,像是TikTok、Google、X以及脸书等,必须在台落地指定「法律代表人」,作为打诈相关窗口。如未设置将可处以新台币250万以上、2,500万以下罚锾并限期改正,且得按次处罚。

下游溯源打击的能让执法单位有更多工具使用,有条件放宽GPS、M化警车,新增网路流量纪录调取规定,让检警调能够提高打诈效率。此外也加重犯罪惩罚,针对巨额诈欺及三人以上复合型态犯罪加重刑责。

为抑制诈骗犯再犯,罗秉成表示,这次修法也提高假释门槛,诈欺犯现在服刑2分之1即可申请假释,新法则将诈骗初犯门槛提高到服刑3分之2才可申请,再犯为4分之3,三犯则「三振」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