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总统赴立法院国情报告,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表示,520即将进行新旧任总统的交接,也看到在野党一再说要邀请新任总统赖清德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赖清德多次对外说明,他个人乐意也非常愿意到立法院向立委进行国情报告,就赖清德本身展现了乐意、诚意。
吴思瑶指出,今天在程序委员会,果然看到国民党提案,他们希望能学习美国、法国总统制国会进行国情咨文的制度,要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邀请赖清德到立法院进行国家大政方针的国情报告,但对于进行方式要「即问即答」、「统问统答」或报告完即可离场,在国民党的提案是语焉不详的,甚至以国民党的前提写道「要学习美国与法国总统到国会国情报告」。
吴思瑶指出,若以美国、法国的制度,他们都是总统报告完就直接离场,不接受任何提问、也无须进行任何回答。如果国民党要学习美法制度,那他们到底是同意让赖清德报告完就离场还是要询答,就目前国民党的提案中还尚未有进一步讯息。
吴思瑶提到,民众党的提案相对清楚,要邀请赖清德至立法院就国政大政方针进行国情报告,并依法回应立委提出之问题。所以民众党的提案有载明要求赖清德要回答,但是回答要即问即答或统问统答,依旧在提案中无法清楚判断。
吴思瑶说,也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回归现行法制,依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在听取总统国情报告的章节中清楚规范,邀请总统国情报告完毕后是否要提出问题、每个人安排的时间等,由党团协商定之;换言之,总统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本就应该交由党团协商,共同决定进行的形式及相关规划。
吴思瑶强调,赖清德多次说乐意、愿意也诚意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但是否要进行询答,要依现行的宪政规定及相关法规,因此势必需要经过党团协商来定之。民进党团的立场就是交由党团协商,来订出一个朝野都认为合宜的方式,但不要逾越宪政规定。
针对赖清德赴立法院国情报告,日期最快会在何时?吴思瑶回应,依照程序会在本周五院会进行决议案讨论,依法就应该朝野协商,民进党也会循程序要求立法院长韩国瑜召集党团协商定之,既然要进入协商,未来进行的时间就朝野决定。
吴思瑶说,国民党、民众党的期待是,希望总统先来国情报告,再由行政院长进行施政报告,这有无扞格总统、行政院长依宪法对立法院负责的规范,这要由大家发挥政治智慧,透过党团协商来商议。民进党愿意就此议题在协商中,朝野一同对话,定出一个最好方式,因为这是中华民国史上第一次邀请总统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希望它是合宪、合规,建立起一个宪政惯例,而不是逾越宪法、违反法律,创造出一个宪政恶例,所以透过朝野协商就是好的方式。
吴思瑶谈到,依法规如果拉协商的冷冻期至多就是一个月,如果朝野有共识,也可以在冷冻期限内就让它进行,所以最重要的还是朝野能和和气气,坐下来在党团协商中,针对总统赴立法院国情报告的时间、形式,大家取得一个最好的共识,也希望这是宪政好惯例建立的契机。
媒体询问,如果有共识,最快能21日邀请赖清德到立法院?吴思瑶回应,不可能521就来,本周五立法院院会是10日,交付协商后,如果朝野能在一周内就完成协商,这要看大家的共识如何,相信赖清德也做好准备,只是在合宪、合规的范围内,当然蓝白是提案邀请的一方,他们应当提出合宜的方式,合乎宪法的方式,如果他们一逾越宪法规定、要用即问即答方式,或是要用其他创造出来的制度,这都是不宜的,民进党就不可能同意。所以大家要展现政治智慧,也要能彰显国会的议事圆融。
根据国民党团提案指出,有鉴于美国、法国总统至国会进行国情咨文制度为民主国家之典范,我国宪法增修条文及《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订有总统赴立法院国情报告相关规定,惟自我国修宪以来未曾落实。总统依宪法为国家元首、三军统帅,任命行政院院长等重大之人事权组成内阁团队,实质主导国防外交事务及国家大政方针,基于责任政治原理,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俾使立法院及全国人民知悉总统治国理念及施政方向,对于捍卫民主宪政以及公众沟通兼具正面意义。
该提案也指,面对国内能源政策困境、净零排放挑战产业转型、两岸关系之发展、电价导致物价齐涨波及民生经济、财政收支划分之调整、健保财务稳定保障民众就医等,均攸关国计民生之国家安全事项,与总统职权相关,如今总统及国会新民意产生、政治生态变化,应新民意托付,此刻立法院亟需落实相关法制,建立优良之宪政惯例,爱请院会作出以下之决议:为确保总统对全民负责之宪政机制,本院于新任行政院院长施政方针报告前,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十五条之二规定,邀请赖清德总统至立法院就职权相关之国家大政方针进行国情报告。
而民众党团提案提到,有鉴于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规定,立法院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另依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十五条之一规定,立法院得于每年集会时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总统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得树立良好之宪政精神、体现权力分立及制衡原则。赖清德准总统2024大选前曾多次公开抛出愿推动宪政改革及司法改革,国人亦亟欲了解新政府对于能源配置、推动净零转型之路径、劳保与健保改革方案、与确保国家主权与安全等重要议题,为树立良好的宪政惯例暨典范,深化台湾民主政治发展,爱建请本院作成如下决议:于新任行政院院长施政方针报告前,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十五条之二规定,邀请赖清德总统至立法院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国情报告,并依法回应立法委员提出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