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陈水扁因不满行政院前院长苏贞昌任内提出《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终身剥夺洗钱罪被告的参政权,2日愤而北上赴总统府、行政院与立法院4党团请愿,更表示该草案不符比例原则、有违宪之虞。
今天陈水扁再次北上参与新台湾国策智库举办的「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修法争议」研讨会,但他于上午近10时步入研讨会场时,面对媒体询问不发一语,他并于研讨会进行期间频频低头抄笔记。
研讨会于中午接近尾声,进入记者发问时间,有记者想对他提问,如何看待《选罢法》中关于褫夺公权规定的「陈致中条款」时,陈水扁终于开口表示,「我今天虽然没有记者证,但是我是来旁听、上课、充电,听听法界前辈的高见,我把一些重点记下来,所以我是另类记者,拜托各位有牌照的记者,不要问我这个没牌照的伪记者,相信老师前辈都已经讲得很清楚,今天不谈个案」。
现场另有记者提问,「若赖清德当上总统,会不会希望特赦陈总统,看『陈记者』愿不愿意回答」,陈水扁低头抄笔记不回应,记者又补充,「想请陈总统、陈记者回答」,他依旧头也不抬,置若罔闻。
而关于《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法争议,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召委庄瑞雄表示,这法案的修法在内政委员会,之所以纳入《洗钱防制法》判刑定谳的被告不得参政,内政部的想法是要跟《正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一致,才会衍生出问题,因为他们希望高道德要求在《正副总统选罢法》没规范的对象,例如涉犯《证交法》等重罪仍可继续当立委,因此将比照《正副总统选罢法》规范的范围,让村里长一并适用,不过政院没有考虑到《选罢法》修法后,影响对象和人数众多,这也是内政委员会现在还没有共识的原因,倒也没有在针对谁。
铨叙部前部长朱武献则认为,《选罢法》草案违宪,他也很惊讶这是行政院版本,他怒批司法院、行政院、法务部与法规会等单位法治思想出问题,参政权终身剥夺不分罪刑非常严重,这一定违宪,司法院也没有尽责。
朱武献指出,司法院对犯罪各类型都有规定,所以现在《刑法》37条有规定,因应死刑无期徒刑褫夺公权、一年以上看法官要不要褫夺公权,这本来就要交给司法权处理,现在由行政权处理是不对的。陈致中因为没宣告褫夺公权,所以在事后定《刑法》不能溯及既往,因为这不利受刑人,有利原告的才能溯及既往,因此陈致中案没有这个问题。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