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说明,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分析,世界民主国家都有类似动员法规,如美国的《战略与重要物资储备法》、韩国《应急准备资源管理法》,中立国瑞士也订有《联邦征用法》,目的主在「平时周全整备」、「战时有备无患」,如此在遭遇紧急状况时,方能有效运用国家整体实力、确保安全。
国防部指出,我国《全动法》并不是新订法律,公布施行迄今已22年,虽曾经在103年、108年经过两次小幅修正,但仍有部分不合时宜的规范。为了与时俱进,以能因应各种可能的不确定风险,负责任的政府必须预先建构一套非常时期的「紧急状态法制」。
国防部说,我国在宪法层次有总统的紧急命令权,在法律层次除有全动法、民防法外,灾害防救法、传染病防救法中的紧急应变机制也构成「紧急状态法制」的一部分。唯有使各层级的紧急状态法规整全一体、环环相扣,才能拥有抵御战事及灾变挑战的足够动员量能,而如何完备全动法修法至为关键。国防部启动修法工作,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国家整体韧性,周延相关配套,精进整体动员机制。
国防部澄清,面对新型态的资讯战、认知作战,如何有效地公私协力,确保战时正确讯息的传递,避免错假讯息扰乱民心,为修法重点,所谓藉修法名义「箝制媒体」并非事实。另战时由国军军工厂的兵工人员负责武器弹药生产、而非学生,国家也不会「让孩子上战场」。全动法做为一项国家遭逢战争等紧急事态下的全民动员法律依据,更不会影响人民平时的自由权益。
国防部强调,国家越是做好准备,越能精准、有效地因应紧急状态,同时兼顾人民的权利。孙子兵法云「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以攻也」,国防部将持续汇整各界建议,并参酌主要民主国家相关经验与法规,持续进行跨部会协调及社会沟通,待整备周全后,再依序陈报行政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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