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检署发言人庄佳玮表示, 苗栗查贿团队以对抗使用金钱、暴力等不法手段介入选举者为目标,从侦办刑事案件阶段即建立完整的资讯传递、汇整管道,并安排有效率的行政程序,在苗栗县选举委员会在12月2日公告当选名单,检方的法定提起当选无效之诉期限为30天,但考量元旦连假,截至12月30日止,共针对11件、14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地检署指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的名单包括:县长1人、钟东锦;县议员1人、第五选区黄声全;乡镇市民代表9人:通霄镇第一选区吴珮均、三义乡第二选区江明政、大湖乡第一选区谢见德、大湖乡第一选区林裕钦、卓兰镇第二选区谢永兴、三义乡第四选区徐志鸿、西湖乡第一选区赖竹英、大湖乡第四选区詹招坤和泰安乡第一选区叶纯辉;村里长3人:后龙镇南龙里长黄三豪、后龙镇溪洲里长李腾宏、大湖乡大湖村长傅显荣。
检方指出,其中部分是认定候选人亲自参与贿选犯行,部分基于法院判决前例,因候选人亲友或竞选团队成员参与贿选犯行故据而起诉;均是依据检察官起诉贿选犯罪之相关事证作为基础,秉持行政中立、司法独立的标准执行法律权责。
检方强调, 公平选举为民主政治之基石,苗栗查贿团队将持续查察贿选与贪渎犯罪,决不宽贷有心以金钱、暴力等不法手段介入选举者,落实廉能政府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