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民政处指出,依照「公职人员条例」,县(市)政府首长及其所属各机关首长应于就职时宣誓,若因故未能在规定之日宣誓就职者,应另定日期举行宣誓,另依「宣誓条例」第8条、第2条公职人员不依本条例之规定宣誓者,均视同未就职。
另依「宣誓条例」第3条第2项规定,应另定日期举行宣誓而仍未依规定宣誓者,视同缺额,其另定日期应在3个月内,若无法宣誓,视同缺额,应依法办理补选;补选当选人宣誓就职前,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员代理市长职务。换句话说,若高虹安遭声押,且超过3个月无法宣誓就职视同缺额,就要办理补选。
此外,因县市首长无法宣誓就职,其一级主管派任是否会有影响,其缺额是否会影响市政运作?对此,市府表示,县市首长未宣誓就职,无法派任政务职局处长,其业务依职务代理,由副局处长代理,不会影响市政运作。
若新市长无法在12月25日宣誓就职,则在中央指定宣誓日前,市府最大的长官为哪位?市府强调会由中央指定代理市长职务的人员,可能是从市府的人员选任,也可能由中央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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