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清洁队员已在北市环保局担任清洁队员35年,负责垃圾清运、资源回收物分类等工作,并有废弃物清运与资源回收职务权限,为法定职务权限的公务员,且依北市环保局清洁勤务须知,资源回收作业人员不得将回收物、家具擅自占有、处分。

士院判决指出,黄男去年7月26日傍晚,在北投焚化厂旁的资源回收转运站,拿取随车收运放在资源回收车上,价值32.56元的1只大同电锅,带回家确认可使用后,隔天中午送给一名拾荒老妇。黄男自首又认罪自白,且侵占公有物的价值甚小,情节轻微,合议庭考量「情轻法重」,加上检方也建请法院轻判或免刑,因此依法连续减刑4次,但考量黄男身为公务员,趁资源回收物清运时侵占物品,损害公务员廉洁形象,仍应刑事惩处,不能免刑,因此轻判黄男3月,褫夺公权1年,缓刑2年,侵占电锅没收。

对于黄姓清洁员送回收电锅给拾荒妇案引发热议,法务部日前表示已启动修法作业,对于小额贪污案件,未来得减轻或免除其刑;以符合罪责相当性。同时也研议修订检察官得缓起诉处分案件的范围,以强化检察官裁量空间。

最高检察署日前也发函全国各检察机关,提示察官侦办贪渎案件,要注意搜集、调查及斟酌对被告有利及不利事证,若符合《贪污治罪条例》规定自首,自动缴交全部所得财物,因此查获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行贿自首者,应为不起诉处分,另对犯贪渎罪后自首或自白者,主动请求法院从轻量刑,自动缴交所得财物或参与集体贪污先行自首或自白供出其他共犯而查获者,如符合缓刑要件,并请求法院宣告缓刑。

士检就法务部与最高检察署所发表的意见与涵文等内容后,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对黄姓清洁员涉贪案决定不再上诉,若黄姓清洁员也在上诉期限内也不提起上诉,全案将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