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死者李陈姓妇人(79岁)上午9时31分由丈夫开车前往苗栗县苑里镇1家整复所接受民俗推拿,在苑里镇苗121县道下车后穿越马路前往整复所,遭到1辆疾驶而来的白色宾士轿车撞飞,李陈妇倒卧车道,宾士车则肇事逃逸。救护车抵达时,李陈妇已无生命迹象,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
通霄警分局调阅监视器,锁定51岁的王姓肇事驾驶及车辆逃逸动线,中午11时许在距离事故地点5公里的苑里镇苗43线路旁发现肇事宾士车,前往王男住处也找不到人。
王男自知难逃法网,中午11时50分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酒测值0.19毫克。王男辩称昨晚喝酒宿醉,案发时因一时害怕才逃逸。警方驾驶已不知去向。
警方确认后当场逮捕王男并告知相关权利,详细肇事原因仍待调查厘清,全案将依《刑法》公共危险肇事逃逸、酒驾致死等罪嫌,移请苗栗地方检察署侦办。
通霄分局呼吁民众,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3项,肇事而逃逸致人死亡者,将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终身不得再考领;另肇事逃逸行为涉及《刑法》,切勿心存侥幸,以免触犯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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