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11月间,李姓男子前往「中台禅寺」上禅修班课程,他对一起上课的「师弟」有好感,就在饮料中加入磨成粉的FM2,等到对方喝下「睡死」,就将对方裤子脱下,掏出生殖器「打手枪」、「口交」直到对方射精,还用手机全程录影,存放在电脑中,在禅修班期间,几乎是天天侵犯对方,8度得逞。

后来事件曝光,李男被警方通知到案说明,他并未否认,始终坦承犯行,对于「强奸药丸」FM2来源,他说是因为自己有失眠困扰,就医由医师开立处方笺领药,才拿来犯案使用,法院审理时,法官依法宣告,将李男的iPhone手机、个人电脑、行动硬碟全数没收,避免偷拍性影像外流,造成被害人二度伤害。

李男辩护律师表示,李男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中,还需支付父亲生活费、罹癌妹妹医药费、重度身心障碍妹妹教养院费用,请求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规定予以减刑,然而,合议庭认为,拥有硕士学历的李男为满足私欲,竟利用禅修同谊间信任关系,多次下药犯案,对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考量后所判处之刑度已属宽待,驳回减刑请求。

李男8天内对师弟下手8次又录影,南投地院判处他7年4月徒刑。资料照片
李男8天内对师弟下手8次又录影,南投地院判处他7年4月徒刑。资料照片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保大警拦查二手车商见「70万现金」搜车外带毒测 却遭控「有牌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