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起诉书,陈男以不详管道取得立法院第九届立法委员行动电话通讯录,因而得知柯建铭的行动电话门号后,自民国113年7月16日至今年3月间,持续以母亲或胞姊名下行动电话门号,拨打柯建铭的行动电话门号总计151通。

检方表示,警方于今年3月22日、4月8日约谈陈男并制作调查笔录后,陈男仍不知悔改,接续于今年5、6月间以母亲名下行动电话门号拨打柯建铭行动电话门号55通,严重干扰柯建铭的生活。


北检今天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非公务机关未基于特定目的利用个人资料、刑法强制罪起诉陈男。

另有一名陈姓男子因不满柯建铭言行,被控于今年2月间拨打电话到柯建铭办公室,恐吓柯建铭的国会助理要送柯「入塔」,「赶快派几百个员警驻守柯过去在新竹牙医执业的地方」。检察官根据电话录音译文,认定陈男未明显有具体恶意告知或其他疑似恐吓言行,将陈男予不起诉处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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