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指出,48岁曾女去年2月从凤山一间便当店离职后,因不明原因找来一名女子在去年8月21日使用曾女的手机号码打去订了21个便当,并指定外送至高雄长庚儿童医院大门。外送人员抵达时,曾女却将手机关机恶意弃单,店家因此承受成本跟运费等损失。
警方循线逮捕曾女后,她辩称是网友要来台湾,才帮对方办门号,但办完后就随手把sim卡放在佛桌上,后续网友没有要来台湾,这个门号就没再用。但高雄地检署根据相关证据不采信其说词,依诈欺罪起诉。
不过,曾女在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改口坦承犯行,并希望能与便当店老板和解,法官将案件移往调解庭后,曾女却未到庭,也没私下和解成功。
法官审酌曾女假装订购便当,使便当店制作便当受财产损害,缺乏尊重他人财产权观念,依诈术致人损害财产罪判罚新台币5000元,可易服劳役,可上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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