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谢男今年7月17日下午4时许,前往嘉义市殡葬管理所地下1楼,在丧家设置的小灵堂前走动,形迹可疑,似乎在寻找什么,他先是在编号3号的小灵堂内偷走2个10元硬币,又跑到5号小灵堂拿走一包七星牌香烟,最后从容离开现场。

根据殡葬业传统,丧家在进行仪式,要请示亡者意见时,如果现场没有准备木制筊杯,就会以2个10元硬币暂时代替,人头或是字就是代表「圣筊」或「笑筊」,因此在殡仪馆设置的简易灵堂内是经常可见物品,但连这种「死人用品」都要拿,也让丧家十分傻眼。

丧家委托代理人向警方报案,在调阅监视器画面后,锁定这名涉有重嫌的谢姓男子,并通知他到案说明,面对警方询问谢男坦承「是我偷的」,依窃盗罪嫌送办并起诉,法官审理时认为,偷窃所得虽属小额,但行为地点是庄重空间,影响丧家情绪与仪式秩序,社会观感不佳,依法科以罚金并没收犯罪所得。

嘉义地院依窃盗罪判处谢男罚金2000元,可易服劳役,1000元折抵一天。资料照
嘉义地院依窃盗罪判处谢男罚金2000元,可易服劳役,1000元折抵一天。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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