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杰指出,目前管线末端社区可能因水压不足,导致即便恢复供水时仍无法正常用水,苦不堪言;扣减水费于民生、商业造成的不便与损失毫无实质帮助,为避免日后类似状况导致民众权益受损却无法获得弥补,他要提案制定「新北市停水灾害补助自治条例」,近日将请10多位议员协助连署后送交议会程序委员会,进入立法程序。

陈伟杰说,这份草案不同于自来水法现有相关赔偿规定,为「慰问金」或「生活扶助」性质,而非损害赔偿,属地方自治的社会福利范畴。

陈伟杰表示,草案第3条定义「停水灾害」为「因天灾、管线破裂、水源污染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用户之原因,致本市特定区域连续停水达四十八小时以上,且无法由临时供水站完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者」,可排除一般旱灾限水状况(如计划性的供5停2),并将补助锁定在管线破裂、水源污染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用户原因等突发重大事件,草案第5条设定补助金额由主管机关视停水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及财政状况核定,「不得低于新台币五万元整」。

陈伟杰欲提案制定《新北市停水灾害补助自治条例》,近日将请10多位议员连署后送交议会程序委员会,进入立法程序。服务处提供
陈伟杰欲提案制定《新北市停水灾害补助自治条例》,近日将请10多位议员连署后送交议会程序委员会,进入立法程序。服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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