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美女担任全律会理事长期间遭控,明知台北律师公会(下称北律会)曾积欠会费1512万元及延迟利息26万元,而遭全律会起诉求偿,却在未经全体会员讨论、同意下,擅自与北律会达成协议撤告、免除相关巨额债务,致使全律会受有高达1538万余元的损害。
此外,尤美女还被控滥权,以全律会名义购置总价2.3亿元的会馆,并向银行借贷约1.8亿元,且设定抵押权时也未经会员代表大会同意。然而,该会馆当时仍存有租约,即便在满租情况下,其租金收入的年报酬率仍远不及向银行借贷的贷款利率,使得全律会存款一次性亏空,更背负巨额房贷。
对此,尤美女于侦查时坚决否认有背信犯行。尤女强调,北律会从2017年起退出全联会后,便因会籍问题争执不休,且也不再向全联会缴纳会费,因此全联会才会提告请求给付会费,然而法院立场也是希望双方和解;在她上任后,双方尚有「律师学院」的商标争议,当时理监事会就有讨论能否一并解决,并成立7人和解小组向北律会谈。
尤美女解释,经双方谈成后签立协议书,包括全律会同意和解撤告、不再向北律会索讨会费,都有经过理监事会决议。另一方面,当时和解小组对于官司胜算并无十足把握,且与北律会间对立的很厉害,她希望借由和解达到「双赢」,后来也顺势解决了商标争议,促成双方的团结、共同提升律师执业品质,这些对会员都有好处。
至于购置会馆部分,尤美女指出,全律会的办公室于2023年3月租期届满,由于屋主想提高租金、甚至是提高解约违约金,经理监事讨论认为应该要购置新会馆,并决议再行需续约3年租约,加上屋主也表明届时将不再续租,寻觅新会馆变成迫切需求。期间,全律会成立专案小组,找上仲介并寻找标的、比价,因缘际会下才找到新会馆。
尤美女表示,全律会支付新会馆前期款、仲介费和税金等都比市价便宜,且支出也都没有动用到会务发展基金,使用的都是盈余;另外,购置新会馆的议案,也都有依规定通知会员代表、提案,在决议程序上均无问题。
案经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官查阅相关诉讼卷宗、全律会会议记录及和解小组成员证述等,查无尤女有何违背职务而损害全律会利益的行为,且购置新会馆议案是经会员代表举手表决同意通过,同时也有提报给内政部备查,相关程序均合法合规,又即便支付头期款后,当年度仍有上亿元现金存款,难以认定尤女有何损害全律会的行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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