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柯男去年3月25日在脸书社群「我是板桥人」的宗教文章留言区结识小雯,因小雯有家宅安危及其胞弟患有思觉失调症而上网求助,周男见有机可趁,自称是「太乙救苦天尊」降世的灵媒,并以神明权威式的口吻要小雯不要乱拜,「一堆灵体会跟在妳身上,就很像妳妈妈那个情形,有东西跟在她身上」、「妳爸爸已经被别人控制住了,拉不回来了」、「妳身上有鬼...」、「妳家现在已经没有神了」、「前世今生的冤亲债主卡在妳弟身上」等恫吓小雯。

柯男还以收小雯为为徒,带其「参见神明」等话术,告知小雯可将附在他们姊弟身上的灵体全都收走,借此消灾解厄,避免血光之灾,去年4月16日凌晨2时许,将小雯带到旅店借口双修,不仅逼小雯为其口交,还不顾小雯反抗,强行性侵得逞,过程中都拿著手机全程录影。

小雯事后发现不对,于是向报案控告柯男性侵,柯男担心犯行曝光要坐牢,立刻对小雯说,「我精虫冲脑,只想要插进去,跟妳道歉。」请求小雯撤告,但新北检认定柯男利用小雯对鬼神信仰及敬畏心态,并诓称自身有神明灵力等手法控制小雯意志而性侵得逞,全程还录下犯行,今年5月依为被害人录影而犯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法院审理时,柯男虽坦承与小雯发生性行为并全程录影,但否认性侵,他辩称,没有利用宗教胁迫小雯发生性行为,小雯是自愿的,且摄录性行为过程、使用情趣用品,也都是事先在电话中征求小雯同意。

法官根据小雯的证述、相关事证等,认定柯男性侵犯行,审酌柯男明知小雯因胞弟病征等生活困境而徬徨无助、心力交瘁之际,却为满足个人欲望,以宗教、鬼神恫吓小雯,致小雯陷入恐惧、无助心态而对柯男产生依赖,扬言要封锁告小雯不再为其解决困境,进而压制其思想后,性侵小雯得逞,另考量柯男始终不认罪,还要求小雯协助串供、灭证、撤告,甚至一度提出毫无诚意的3600元和解金,最后未能和解并获小雯谅解,犯后态度恶劣,因此重判柯男8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