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子嘉是在2022年8、9月间于YouTube自己开设的「董事长开讲」网路直播节目中,发表疫苗的相关言论指出,「如果陈时中买成的话,他就A了我们1亿美金,30亿台币」、「陈时中是贪污犯」、「这种钱你(原告)也敢A?所以陈时中不要脸到了极点」、「也就是说如果合约成功的话,陈时中到苏贞昌这一批人他们贪污赚一亿美金。」、「这个一亿美金是被香港人A走,还是被苏贞昌的政府A走我们不知道」。

到了2023年5月20日,吴子嘉更在「中天互动直播LIVE」节目中称,「我现在讲清楚喔,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A了一亿美金」、「白白贪污了将近30亿台币,那这个承办人的部长,就是陈时中」、「看到合约之后我们就可以把陈时中相关的长官,通通抓去判刑抓起来」、「但是这个案子这个政府买BNT,想A一亿美金这件事情」、「只要一份合约曝光的话,那这个政府就会面临到A了一亿美金的,法律上的挑战」、「苏贞昌的政府确实在采购这个合约的时侯,他们实际上有碰触到犯法的行为」。

陈时中不满吴子嘉诬指他采购疫苗A1亿元,提告向吴求偿千万,二审判赔200万元,最高法院今发回更审。资料照片
陈时中不满吴子嘉诬指他采购疫苗A1亿元,提告向吴求偿千万,二审判赔200万元,最高法院今发回更审。资料照片

陈时中与苏贞昌均不满吴子嘉言论,2人分别提告,其中陈控告吴加重诽谤并求偿1千万元,刑事部分,北院今年9月依加重诽谤罪对吴子嘉判吴8月,得易科罚金24万元,民事一审判吴要赔陈300万元,二审今年则酌减判赔200万元,吴上诉三审。

最高法院认为,不法侵害他人名誉得行为须具违法性、归责性,且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才会成立,而法院定慰抚金数额,应斟酌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加害情节及被害人名誉损害程度等所有情状。高院认吴子嘉发表的言论涉及事实陈述,其不能证明内容为真实或已尽合理查证义务,不法侵害陈时中的名誉权,但未说明吴的行为是故意或过失,就审酌慰抚金200万元,判吴要负侵权赔偿责任,尚嫌疏略,因此判决发回高院更审,吴子嘉的判决金额有机会降低。

至于苏贞昌向吴子嘉求偿千万一案,北院日前也判决吴子嘉要赔90万元。目前还在高院二审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