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于2023年7月间,陈男透过交友软体「WEPLAY」,认识一名当时仍为12岁的少女小美,并两度趁著夜黑人静之时,与女方相约在一处土地公庙见面。不料2人约会时,陈男竟心生歹念,要求小美在土地公庙的公厕帮她口交,双方更进一步发生性行为。
事后,陈男和小美行径曝光,也让少女家长愤而赴警局报案提告。对此,陈男矢口否认有与小美性交,强调他和女方仅碰过1次面,且双方碰面时也只有亲吻或拥抱;陈男的委任吕师则辩称,可能是小美记忆混淆,因而将她与其他男性经历的事情,错记成与陈男发生。
案经法院审理,法官查阅陈男与小美的对话纪录,发现小美曾传讯称「我妈觉得跟男生出去就一定会被强奸之类的」、「虽然我们出去都在做爱」,陈男随即回复称「蛤」、「你跟男生做爱?」、「X小」,后经小美明确答称「我跟你啦」后,陈男便随即回应「也只有两次啊」,而不采信陈男及其辩护人说词。
法官考量陈男始终不认罪,迄今也未与小美达成和解,难认其犯后态度良好,但考量陈男并无前科,兼衡其自陈大学毕业的智识程度,及担任工厂作业员、家中无人需其扶养等家庭与生活状况,暨少女及其家属向法院表达的刑度意见等一切情状,依犯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性交,共2罪,处有期徒刑4年10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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