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昨日于Threads社群平台上PO文指出,「去自助洗衣店洗衣服真的要自求多福欸」,下方附手指流血照片称,洗衣机里面有刀片,衣服被割坏不说,手被割伤了也求助无门,他向网友们询问,「业主认为不是他的错,警察不管民事纠纷,还是应该打给消保官?」
PO文一出引起热议,网友留言直呼「太夸张了吧」「扯」,有人直接给出建议;「洗衣机出现刀片可能是恶意投放,随机伤人,无法证明是业主投放,这时候报警应该用蓄意伤人罪请警察立案并调阅监视器,找出恶意投放刀片之人」「问问律师是否可以向店家提告业务过失伤害?」
有网友则将矛头指向业者质疑,「自助洗衣店不是营业场所吗?在营业场所发生这种事情他们没有相关的保险?这个警察很夸张耶」「业者当然要负责,既然设备提供消费者消费使用,当然要负责管理」但也有人逆风说「这跟业主本就无关」。
辖区三重警方表示,处理员警现场抄登相关人员资料,并告知报案人提告权益后,本案林女目前尚未完成报案程序,经本分局员警于今天早上再次致电林女确认提告意愿,其表示将先寻求消保官协助,目前暂不提告。全案依规定抄登工作记录簿备查。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消保法》第7条明定企业经营者于提供商品流通进入市场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该商品或服务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准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如果做不到而造成损害于消费者或第三人时,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而且就算是无过失也要负责。
王治宇指出,在这个案子里,其实无人自助洗衣店的业者虽有录影,但也不容易看出是谁放的。但自助洗衣店这种消费场所如已依「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3条的规定投保消费场所公共意外责任险,或许业者可于理赔消费者衣物损坏及身体受伤的损失后,再透过责任保险的理赔来分散风险。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