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丰原区经营军警用品店的王姓夫妇1家5口,7月2日被发现在住处寻短,5人均陈尸在店面2楼房间。检警查出1家人加入李姓女子经营的黄金团购群组,刷卡买黄金赚取佣金,买来的黄金全卖给丰原某当铺业者。
王家人投资约1年,负债远大于赚到的佣金,后来,李女以王家人的帐户被列为警示帐户,以违约为由要求王家赔偿500万元,还带著王家到彰化向钱庄以房子抵押借了200万元,王家姊妹还到当铺典当汽机车,疑似被骗负债上千万元。1家5口因此走上绝路,今年7月2日在家中集团烧炭身亡。
台中地检署指派吴锦龍主任检察官率同汪思翰检察官、洪瑞君检察官、张时嘉检察官、洪明贤检察官、黄芝玮检察官成立专案小组,指挥丰原警分局、台中市刑大扩大侦办,封存丰原王家五口使用之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进行破密及數位采证外,并于同年月 4 日向台湾台中地方法院(下称台中地院)声请搜索票,连续2波搜索将李姓团购主声押禁见获准,张姓当铺业者15万元交保。
检方查出,李姓女子因团购事业经营不善,致积欠薪资并支票跳票,遂向张姓当铺业者借款以维持资金周转。惟因债务沉重,李女为筹措资金,明知自身债信不佳及事业无获利可能,仍自2024年6月起,经由张男介绍结識丰原王家五口及周姓女子等,以投资名义遂行诈欺等行为,采「庞氏骗局」手法,以「团购投资」、「黄金投资」等诈术向丰原王家五口等被害人诈得投资款,共计 1536万5003 元,还盗刷周女信用卡款项共计4万5535元,用以支付私人开销。
丰原王家五口察觉異常而拒绝续投后,李女竟基于恐吓取财之犯意,自2025年6月起以「违约金」等名目强索530万元,并多次传送恐吓讯息迫使渠等屈从。死者王男为求免于威胁,遂以自宅设定抵押向李女雯指定的当铺借款200 万元,其中176万元为李女当场取走。最终丰原王家五口不堪精神压力与债务压迫,于同年7月2日集体烧炭身亡。
检方表示,李女涉犯诈欺取财、银行法、洗钱防制法、伪造文书、诈欺取财、恐吓取财等罪嫌,长期以虚构投资名义行诈,手段惡劣,惡性重大,不仅诈得巨额资金,更以恐吓、施压等方式逼迫被害人,致丰原王家五口丧命,造成渠等家属之重大伤痛,严重震撼社会,然被告李女仍否认犯行,试图影响证人、妨碍侦查,毫无悔意。
检察官认为,量刑不仅关乎个案之公平,亦为司法公信与社会价值之体现,刑罚应彰显法治威信,警惕世俗,匡正人心。综合被告李女之手段、动机、损害及态度,建请法院衡酌其惡性深重与对社会之危害,从重量处有期徒刑 15 年以上之刑,以昭法纪,维护社会正义与人民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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