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表示,《房屋税条例》第15条规定,受重大灾害,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5成以上,必须修复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征房屋税。税务局依据市府撤离公告,确认警戒范围内受影响房屋计21户,经比对税籍资料,计有15户属房屋现值在10万5,000元以下的免征房屋;另外6户应税房屋,于现勘后主动核定免征115年房屋税,明年5月房屋税开征时将不会收到税单。
税务局提醒,若遭受不可抗力之灾害造成土地、房屋、或车辆受损,记得把握灾损减免三步骤,「拍照存证」、「检附文件」及「申请减免」,于灾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局申请减免税捐,保障自身权益。此外,如因灾害影响,致无法营业或致货物、烟酒受损等得减免营业税、所得税、货物税及烟酒税者,请拨打国税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
税务局补充说明,为方便民众申办,可以临柜、书面邮寄申请或使用税务局网站(https://www.hcct.gov.tw/ch/propaganda.jsp)线上申办服务,或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线上服务申办。如有任何疑问,可至税务局网站查询或拨03-5225161分机401-418、国税局免付费专线0800-000321、1999市民服务专线,将有专人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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