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智慧财产权侦查大队日前接获美商及芬兰商等2家国际知名软体公司报案,指控公司研发之高阶专业软体程式遭国内不肖企业长期违法盗用,其中美商公司的该套软体程式专供积体电路设计人员完成功能、验证,广泛应用于工厂自动化、IC设计、电路板等,每套价格约新台币90万元,遭侵权使用次数逾100次;另芬兰商公司的软体程式专用于建筑业构建的钢构模型设计,每套价格约110万元,遭侵权使用次数逾1000次,严重侵害智慧财产权。

警方搜索盗用软体公司。翻摄画面
警方搜索盗用软体公司。翻摄画面

经专案小组循线追查发现,国内三家企业非法下载软体且重复使用的事证明确,随即于今年1月间,持台北地院核发之搜索票,展开第一波查缉行动,在北市大安区骆姓犯嫌所经营公司内,查获非法安装美商公司盗版程式电脑2部,盗版软体2套;复于今年6月持台南地法核发之搜索票,进行第二波查缉行动,分别在台南新营区邱姓犯嫌所经营公司内查获非法安装芬兰商公司之盗版电脑程式1部、随身碟5颗;于台南仁德区蔡姓犯嫌所经营公司内查获非法安装芬兰商公司盗版程式电脑5部。

警方搜索盗用软体公司。翻摄画面
警方搜索盗用软体公司。翻摄画面

案经权利人进行盗版软体之辨识及盗用次数统计,共计查获美商公司遭之盗版程式2套,盗用次数104次,侵权市值约9千万元;另查获芬兰商公司遭盗版程式42套,盗用次数高达1万次以上,侵权市值约7亿4,000万元,侵害著作权人权益甚钜,全案将骆姓犯嫌等3人依违反著作权法80条之2(规避防盗拷措施)、87条第1项第5款(侵犯电脑程式之重制物作为营业上使用)、91条(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财产权)等罪嫌分别移送管辖地方检察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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