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前年10月时,阿德在交友软体「SayHi」上以「叶小强」为暱称,认识女子小美,第一次在超商见面,第二次约在夜市时,阿德希望小美帮他忙,跟他回家探望爷爷,又要她假扮女友,小美想说「让老人家开心」就陪合演出,但阿德却想追求她,小美不喜欢阿德,所以就将他帐号封锁。
不料阿德竟另外注册名为「真心想找女友」帐号,再度找上小美攀谈,这次更直白想与小美「约跑」,去年10月22日晚间,双方先是谈妥以1小时2500元代价见面,但小美出门赴约后,又传讯给她称订不到房间,要小美到一处民宅车库,要她摸黑上车,阿德躲在车上,压制她性侵得逞。
小美惊惧莫名,直到要逃离时才发现竟是阿德,她向友人哭诉并到医院验伤,并向警方报案提告,阿德事后传讯坦承「我就是叶小强」,又说是因为小美在交友软体封锁他,他才会「这么做」,让小美更为崩溃,彰化地院审理此案,法官认阿德利用被害人善意,先要求冒充女友,后又设局性侵,造成小美身心严重受创,犯后也未与对方和解,判处3年2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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