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起诉指出,阿正因罹患分裂情感疾病,虽平时行为举止正常且有一定工作,但因未自律按时服药致病情严重,去年6月间,因无法辨识自身行为是否违法,同月17日凌晨至18日午后,出现父亲死而复活的幻觉,在家喝令母亲脱光衣服后性侵母亲,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阿正。
新北地院因阿正有精神疾病,为确认他犯罪时是否达到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能力程度,因此嘱托医院鉴定,结果得知阿正自2014年起就因躁郁症发作住院,隔年再住院诊断为双极性情感精神疾病,一直到去年3月止,阿正只要病情严重就会住院治疗,经鉴定为整体心理社会功能障碍,目前因双向情绪障碍症混合发作,领有身心障碍手册。
法官认为,根据阿正自述及病历纪录,阿正自2023年12月起就没规律吃药,去年初病情开始不稳,不仅狂刷70万元买礼物送给女生,还开车自撞、性骚扰女生,6月17日时病情急遽恶化,当天深夜与母亲因信仰歧见,在家中砸毁物品被强制送医,却在急诊室拒绝治疗,还出言辱骂医护人员后自行离院,接著步行到复兴岗,直到隔日(18日)因彻夜未眠又长距离徒步返家,中午过后与母亲见面,一同前往泡汤放松,事后母亲先返家。
阿正泡汤后自行搭捷运,但在捷运上他开始出现幻想,自认父亲死而复生,还把自己转换为上帝或父亲、母亲则变成圣灵或妻子、直播主,回到家后,他认为母亲是圣灵,将母亲脸上涂著拜偶像的香灰,还认为圣灵背判信仰,出手打母亲耳光,离谱的是,他随后要求与母亲性交,既使母亲告知2人是母子,阿正仍听不进去,自认是父亲与妻子性交,因而性侵母亲,事后再把母亲当成直播主,完全扭曲自身与母亲的角色及现实生活,合理化性侵母亲的犯行,全然欠缺行为违法性的辨识能力,即便事后母亲逃离,阿正仍沉浸于妄想之中。
其次,阿正性侵母亲4天后还到陌生人家中脱光衣服,坚称听到屋主威胁要拿刀砍他,遭警方强制送医,隔天起在医院住院29天,法官认定,阿正自2014年起经诊断有精神疾患,2020年起躁症发作时,出现攻击行为而频繁住院,2023年底至2024年初因未按时服用药物,情绪明显不稳定,导致6月间性侵母亲犯行,4天后又因脱序行为被强制就医,可见阿正的精神疾持续发作,已达不能辨识自身行为违法及欠缺辨识行为能力程度,依法不罚,对阿正谕知无罪。
不过,法官考量,阿正的母亲在案发后身心受创,家人与其决裂,在缺乏家庭支持下,若未持续服药治疗,再犯及危害他人与公共安全可能性极大,认有施以监护处分必要,因此判他令相当处所监护1年6月,可上诉。